广州海关: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水晶等珠宝产品越来越受老百姓欢迎,尤其是女性消费者尤为喜爱。我在一家企业负责进出口货物报关,近期计划从国外进口一些紫水晶原料和首饰,请问申报进口时需注意哪些事项?
广州某进出口企业王女士
王女士:
您好!建议您在进口前了解涉及紫水晶原料和首饰进出口通关的海关归类和规范申报等方面注意事项。在这里为您简单介绍如下:
●水晶的海关归类指引
根据《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水晶的归类与其加工的程度密切相关。
商品A:天然紫水晶原料。商品特点:紫色块状,经简单锯开、劈开,未打磨、抛光,矿物名称为石英,化学成分为二氧化硅,用于制作手链、项链等配饰。《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71章附录列有税目71.03列明宝石或半宝石的矿物学名称、商业名称,紫水晶在附录列表中。子目.10包括仅经简单锯开、劈开或粗制、未磨光的宝石(钻石除外)或半宝石原料,因此天然紫水晶原料应归入税则号列.“未加工或经简单锯开或粗制成形的宝石或半宝石”。
商品B:天然紫水晶裸石(戒面)。商品特点:紫色,刻面型宝石,经切割、打磨、抛光,未镶嵌,用于制作戒指、手链、项链等配饰。《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子目.91-.99包括已打磨、抛光的宝石,主要用于装嵌在首饰、金器、银饰上,但无法直接佩戴的。因此,天然紫水晶裸石(戒面)应归入税则号列.“经其他加工的水晶”。
商品C:贵金属制紫水晶戒指。商品特点:贵金属戒指,镶嵌天然紫水晶戒面。税目71.13包括由贵金属制成的首饰,既包括个人佩戴的小物品(戒指、手镯、项链等),也包括放置在衣袋、手提包或佩戴在身上的个人用品。所以这个贵金属制紫水晶戒指应按贵金属成分含量归入税目71.13项下“贵金属制的首饰及其零件”。
商品D:紫水晶洞摆件。商品特点:紫色晶洞状,经抛光处理,用水泥修补充填形成底座,用于家居饰品摆件,所以应归入税则号列.“宝石或半宝石制成的物品”。
●水晶的税率
不同归类的紫水晶原料或首饰有不同税率。天然紫水晶原料、天然紫水晶裸石(戒面)、银制紫水晶戒指、黄金制紫水晶戒指、铂金制紫水晶戒指、紫水晶洞摆件的最惠国关税税率分别为3%、4%、8%、8%、10%、10%,其中天然紫水晶原料、天然紫水晶裸石(戒面)的增值税税率和消费税税率均为13%和10%;银制紫水晶戒指、黄金制紫水晶戒指、铂金制紫水晶戒指的增值税税率和消费税税率均为13%和0%;紫水晶洞摆件的增值税税率和消费税税率为13%和10%。
●水晶报关规范申报的要求
不同税号的商品在进出口申报环节有着不同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及释义》,在进口水晶时应特别注意:宝石类商品需要申报品名、宝石种类、矿物学名称和英文名称、化学成分、来源、加工方式等;如果是贵金属制宝石类商品,则需在此基础上申报贵金属的材质(铂、金、银)、贵金属成分含量、首饰种类(戒指等)、加工方式等。
例如:商品“18K紫水晶戒指”的准确申报为:18K紫水晶戒指、材质为18K金、镶嵌天然紫水晶戒面、首饰种类为戒指、黄金含量75%。
(关悦)